Search

最近這幾天的風波,或許有些人有注意到,但我一直沒有在這裡公開討論,在於沒必要,也有失風度,我不覺得自...

  • Share this:

最近這幾天的風波,或許有些人有注意到,但我一直沒有在這裡公開討論,在於沒必要,也有失風度,我不覺得自己因為短短幾行字受到任何損失,當然不論智慧財產權方面。對方是個小妹妹,幾百人的粉絲團,沒必要一般見識,但一位知名度頗高也是前輩的 YouTuber 轉發了,我才被告知這件事,對照圖也是朋友看不下去所以做的。
 
抄襲,Plagiarism,是我在台灣受教育時不曾被任何教授或老師提醒過的部分,但出國念書後,打從第一天走進教室,我發現這件事情非常嚴格,任何報告、論文在繳交出去之前都得同時上傳一個系統測這份作業的抄襲率,無論從網站、新聞、期刊、種種網路資料都無法逃過這套英語系統,任何引用 Quote、換句話說 Paraphrase 都會被標示出來,印象中除了一般用語以外,連三個英文字詞相同就會列入範圍,與哪篇文章相仿一目了然,不過抄襲率過低也不行,代表寫作者完全空口說白話,可惜的是這套系統並不適用於華語地區,但理論標準可以。
 
寫文章是兩回事,網路更寬鬆,不需細細為每句話加註 Reference,而資料蒐集卻必須有嚴格的界線,這也是為何所有外電我幾乎都選擇自行翻譯,抄襲就是取決於時間先後,因為稍微有邏輯概念的人都不可能相信,會有兩個腦袋可以用同樣的形容、語氣與論點來描述同樣一段畫面。我看的《小丑》是 9 月 23 日周一晚上在大直美麗華 IMAX 影廳,是台灣第一場特映,隔天早上就寫出了短評,謝謝華納官方 IG 轉貼了這則文章(https://reurl.cc/A1RZVE),接著周二中午、晚上各再舉辦一場特映,對方的文章是在 9 月 24 日下午五點發布,周三中午朋友截圖給我。
 
我第一時間沒有私訊尋問,直接留言反應並抱怨在個人帳號,原因為,這不是疑似,而是有意識行為的罪證確鑿,我可以接受瓢竊、概念相似、拾人牙慧、用自己的詞彙表達,大家都是寫文章的人,有意無意會犯這種過失,或多或少會被看過的文章影響,也都努力提升自己,知道最快的方式就是模仿,但有些寫作模式很難,怎麼模仿都會落得像抄襲,筆戰因此展開。
 
寫作這種事,執筆者有責任、潤稿者也有責任,人人都可能有相同感受,但絕對不可能寫出相同描述,除非是心電感應。對,兩三行字說實在哪有什麼大不了,重點是態度,睜眼說瞎話、打死不認帳的態度,假使我被人家扣上抄襲的帽子,絕對就這點去大力澄清,看起來卻不是如此,苟且心態毫無助益,終歸一句話,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。在一來一往之間,我發現太多人都不懂抄襲的定義,很抱歉,不知者並非無罪,抄襲和偷竊一樣,都不是自由心證,抄襲有清楚的標準,抄一段、抄一整篇都是抄,偷五塊、偷五百萬都是偷。大家總說台灣人不重視智慧財產權,我深刻體會到,確實很多人缺乏這種素養,這不是信任問題,這是清清楚楚的白紙黑字,留言充斥的只是情感造成的理盲、看似正確的謬誤論斷,讓人徹底感到難以置信。
 
特別喜歡管中閔引用的《金剛經》與《倚天屠龍記》那句:「他強由他強,清風拂山崗,他橫任他橫,明月照大江」,我沒意願爭什麼高下,或走法律途徑,這對我而言真的沒意義,想說的只是,沒有人網路霸凌,純屬是非問題,我所做的也只是據理力爭,理性並清晰表明立場,我不會漠視近乎複製貼上的抄襲行為的嚴重性,希望每個人都能有這種認知,很感激願意支持我、幫我發聲的人,這件事情到此結束就好,我們人必自重而人恆重之,謝謝。


Tags:

About author
not provided
Kristin| 東吳中文畢,英國 University of Sheffield 國際行銷碩士,著有《光影華爾滋》,喜愛透過觀影、閱讀探索人與人,以及人與自我之間的關係。 合作邀約| 寶旭姐 [email protected]
View all posts